本文作者:访客

恩平市东成镇逸翠龙湾工地“10·17”钢筋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访客 2025-05-14 09:03:30 41712
恩平市东成镇逸翠龙湾工地“10·17”钢筋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摘要: 5月13日,江门恩平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恩平市东成镇逸翠龙湾工地“10·17”钢筋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24年10月17...

5月13日,江门恩平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恩平市东成镇逸翠龙湾工地“10·17”钢筋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恩平市东成镇逸翠龙湾工地“10·17”钢筋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0月17日10时左右,恩平市东成镇逸翠龙湾一期8#项目发生一起钢筋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2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恩平市东成镇逸翠龙湾一期8#项目“10·17” 钢筋伤害一般事故是一起一般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调查,恩平市东成镇逸翠龙湾一期8#项目“10·17” 钢筋伤害一般事故中,涉及的企业、东成镇人民政府和恩平市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无不当之处。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中无次生灾害、衍生事故及疫情发生。

1.广东金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督促黄亮程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模板施工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关于模板施工的安全要求,落实在模板搭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要求,未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广东华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对施工安排疏于了解,没有严格监督作业人员落实施工单位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方案》《模板施工职业健康安全要求》,未对事故作业面施工进行监管并如实记录监管情况。

5月7日,广东省住房和建设厅发布关于广东金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年10月17日,由广东金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恩平市逸翠龙湾一期8#、一期地下车库2(主体阶段)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5年1月21日,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恩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你单位和此项目进行复核,发现你单位存在较多问题,问题如下:1.未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2.基坑边坡未按要求放坡;1#塔式起重机地面防护门敞开未上锁;材料堆放区未配置灭火器;地下室顶板模板支撑体系个别立杆利用方木和模板受力,不满足承载力要求;现场裸土未覆盖;临时防护栏杆立杆间距过大。3.未提供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资料。4.未提供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5.未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提供应急演练相关资料。以上事实有《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涉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情况的函》及其附件等证据证实。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等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25年5月9日至6月7日。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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