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被通报

5月20日,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违反《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通报。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服务的紫云台、富贵壹号学府、碧桂园生态公馆、云锦天玺等4个小区多次未按相关规定将公共收益及时转入住宅维修资金专户,经我局多次督促仍未及时进行整改。
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约谈了相关项目负责人,要求限期内完成整改,同时对该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上报市城管局。
希望各物业公司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做好小区服务工作,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