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18岁后能否解除亲子关系?

访客 2025-09-30 10:03:10 11612
关于“18岁后能否解除亲子关系”的问题,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法律上确定的,不会因为年龄增长或其他原因而解除,即使子女已经成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依然存在,18岁后不能解除亲子关系。

18岁以后可以解除亲子关系吗?

  18岁后亲子关系的解除规则因关系类型不同存在本质差异,自然血亲不可人为解除,拟制血亲则可依法定程序终止。

  对于基于出生形成的自然血亲,法律未赋予任何解除途径,即便子女成年,父母与子女间的身份关系及法定权利义务(如赡养、继承)也会持续存在,不受双方主观意愿影响,这是由自然血亲的伦理属性与法律强制性决定的。

  法律禁止解除自然血亲关系,旨在维护家庭伦理与社会秩序。任何试图通过协议或声明“断绝关系”的行为均无法律效力,相关权利义务仍受法律保护。

  而拟制血亲作为法律创设的亲属关系,可按法定程序解除:

  1.收养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协议解除或向法院起诉解除,解除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但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需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父母给付生活费;

  2.继父母子女关系中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生父(母)离婚,且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双方的拟制血亲关系可随婚姻终止而解除,成年后亦不例外。

  需明确的是,拟制血亲解除需履行法定程序,私下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孩子满18岁还存在抚养权吗?

  抚养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权利义务,其核心功能是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与发展。

  孩子满18岁后通常不存在抚养权,但“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除外,抚养权的存续以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为前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限于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子女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抚养权自然终止,法院对相关抚养权主张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特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形,如成年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父母仍需承担抚养义务,此时抚养权可依法变更或存续。

  从法律性质来看,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本质是抚养义务的履行方式,而非传统意义上的身份管控,法院判定时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与父母的抚养能力。

  此外,父母可通过协议约定对成年子女的经济支持(如支付生活费至其参加工作),但此类约定属自愿行为,不构成法定抚养权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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