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假冒品牌销售定罪标准全解析

访客 2025-09-30 10:05:30 12646
本文深入解析了假冒品牌销售定罪标准,文章介绍了假冒品牌销售的危害性,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针对定罪标准,文章从销售金额、情节严重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强调了打击假冒品牌销售的重要性,文章也指出了对于此类行为的处罚措施和消费者维权途径,通过本文,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假冒品牌销售的法律后果和维权途径。

销售假冒品牌定罪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冒品牌的定罪核心围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展开,需同时满足主观明知、行为特征与数额标准三大要件,相关标准由刑法及司法解释明确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犯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成立需满足“主观明知”与“数额标准”双重要件。

  一、主观要件

  行为人需明知所售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司法实践中,法院通过商品来源、进货价格、交易方式等客观证据综合判断主观故意。

  二、数额标准

  以销售金额或未销售货值金额为定罪依据,具体分为两档:

  1.数额较大: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或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达15万元以上。此时,行为人构成犯罪既遂或未遂,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销售金额达25万元以上。此时,行为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也可能存在例外情形,行为人能证明对商品假冒属性不知情,或销售金额未达5万元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但需注意,即使不构成犯罪,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销售仿冒品牌工商怎样处罚?

  销售仿冒品牌虽不必然构成刑事犯罪,但因构成商业混淆属行政违法,工商部门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处罚力度与违法情节直接挂钩。

  仿冒行为的核心是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相近似”的标识,如商标、包装等要素相似但非完全相同,足以导致公众混淆,这与假冒行为的“完全相同”形成本质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此类行为违反“禁止商业混淆”规定,工商部门可采取三大处罚措施:

  一、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

  二、根据违法经营额处以罚款,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处5倍以下罚款,不足5万元或无违法经营额的,处25万元以下罚款。

  三、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的法律逻辑在于遏制“搭便车”式竞争,维护品牌权益与市场秩序。

  需注意,若仿冒行为同时涉及商标侵权,还可依据《商标法》叠加处罚,包括责令立即停止侵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及工具,罚款标准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持衔接,体现了对商业混淆行为的从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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