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车急刹致二三车追尾 责任划分引热议
关于一急刹车导致二三辆车追尾的事件,责任划分引发广泛热议,事故中,首车的急刹车行为导致后续车辆无法及时反应,造成连锁追尾,关于责任的划分尚未有明确结论,各方观点不一,此事件提醒广大驾驶员需保持安全车距,谨慎驾驶,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车急刹二三车追尾责任划分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具体到多车追尾场景:
1、首车急刹的合法性:若首车因避让行人、障碍物或执行紧急任务(如救护车)而急刹,属于合法操作,后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的,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首车违规急刹:若首车无故急刹(如非紧急情况下的恶意刹车)、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未设置警示标志,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承担次要责任(通常10%-30%),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3、多车连环追尾:第二辆车若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追尾首车,需对首车损失承担全部责任;第三辆车追尾第二辆车时,若第二辆车已因首车急刹停稳,则第三辆车对第二辆车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并可能对首车的二次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法院认定当事人过错程度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赔偿
责任比例确定后,赔偿按以下规则分层处理:
1、交强险优先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各车交强险需在限额内(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1.8万元、死亡伤残18万元)赔偿第三方损失,不分责任比例。
2、商业险按责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偿。比如说,主要责任方承担70%,次要责任方承担30%。若某车未投保商业险,则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该部分。
3、特殊情形下的连带责任:若第三辆车追尾第二辆车导致第二辆车再次追尾首车(即“二次碰撞”),第三辆车需对首车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首车可同时向第二辆、第三辆车主张赔偿。
4、车内人员损失赔偿:车内人员受伤的,由本车交强险与商业险(如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或向对方车辆主张侵权赔偿。
多车追尾事故的责任划分需结合具体情境判断首车操作的合法性及后车是否尽到安全义务。赔偿则通过交强险、商业险分层承担,责任比例直接影响最终赔偿金额。